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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忍受還是不忍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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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受還是不忍受 連我知己的朋友,我所倚靠、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。(詩篇Psalms 41:9)現中 I. 耶穌(曾經經歷過)被人出賣和拋棄耶穌對他說:「猶大,你用親嘴作暗號出賣人子嗎?」(路加福音Luke 22:48) 新譯 耶穌對那些來拿他的祭司長、和守殿官、並長老、說:「你們帶著刀捧、出來拿我、如同拿強盜麼。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裡、你們不下手拿我.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、黑暗掌權了。」(路加福音Luke 22:52-53) 和合 當下,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。(馬太福音Matthew 26:56) 和合 II. 耶穌(曾經受害於)不公義的司法下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的府邸;所有的祭司長、長老,和經學教師都聚集在那裏。祭司長和全議會想盡方法找證據控告耶穌,置他於死地,可是找不出任何證據。好些人出面誣告他,可是他們的證詞都不相符。後來有幾個人站起來,作假證控告耶穌說:「我們聽見他說:『我要把這座人手建造的聖殿拆了,三天內建另一座不是人手建造的聖殿。』」就連這個控告,他們所說的也互相矛盾。於是大祭司在大家面前站起來,問耶穌:「他們對你的控告,你沒有甚麼答辯嗎?」耶穌緘口,一言不發。大祭司再問他:「你是不是基督,是那位該受稱頌的上帝的兒子?」耶穌回答:「我是!你們都要看見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!」大祭司撕裂自己的衣服,說:「我們再也不需要證人了!你們聽見他說侮辱上帝的話了。你們說該怎麼辦呢?」他們都判定他有罪,應該處死。有些人向他吐口水,又蒙著他的眼睛,用拳頭打他,問他:「猜猜看,是誰打你?」那些警衛也拉著他,用巴掌打他。(馬可福音 Mark 14:53-65) 現中 一到早晨,祭司長和長老、文士、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,就把耶穌捆綁,解去交給彼拉多。(馬可福音Mark 15:1)和合 III. 耶穌(為了你我而)忍受寃屈和不義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:「我帶他出來見你們,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。」耶穌出來,戴著荊棘冠冕,穿著紫袍。彼拉多對他們說:「你們看這個人!」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,就喊著說:「釘他十字架!釘他十字架!」彼拉多說:「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!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。」猶太人回答說:「我們有律法,按那律法,他是該死的,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。」彼拉多聽見這話,越發害怕,又進衙門,對耶穌說:「你是哪裏來的?」耶穌卻不回答。彼拉多說:「你不對我說話嗎?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,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?」耶穌回答說:「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,你就毫無權柄辦我。所以,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。」從此,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,無奈猶太人喊著說:「你若釋放這個人,就不是凱撒的忠臣。凡以自己為王的,就是背叛凱撒了。」…彼拉多對猶太人說:「看哪,這是你們的王!」他們喊著說:「除掉他!除掉他!釘他十字架!」彼拉多說:「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?」祭司長回答說:「除了凱撒,我們沒有王。」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。(約翰福音 John 19:4-16) 和合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,反要生亂,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,說:「流這義人的血,罪不在我,你們承當吧。」(馬太福音Matthew 27:24) 和合 因為人若在神面前為良心的緣故,忍受冤屈的苦楚,是有福的。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而能忍耐,有甚麼可誇的呢?但你們若因行善而受苦,能忍耐,在神看來,這是有福的。你們就是為此蒙召,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榜樣,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。「他從來沒有犯過罪,口裡也找不到詭詐。」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,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;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。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,就可以為義而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就得了醫。(彼得前書1 Peter 2:19-24) 新譯 思想及討論問題:1. 你所經歷的寃屈和不公義與耶穌所經歷的有何異同? |


